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
9月24日(校历第4周星期一,中秋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校历第4周星期六)、9月30日(校历第4周星期天)上班。
二、教学安排
(一)中秋节放假补课安排
9月24日课程(含校内实训课)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时间补课,补课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二)国庆节放假补课安排
1.理论课
9月29日按新公布课表校历第4周星期一(9月24日)行课,9月30日按新公布课表校历第4周星期五(9月28日)行课。
2.实训课
9月29、30日按校历第4周实训周的教学安排进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通知及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班级。
2.学生工作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交通、人身财产等安全教育。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3.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上期中层干部值班的通知》要求进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