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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院级科(教)研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07-14

校属各单位:

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技术及其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工科(教)研能力,培养学院科(教)研工作团队,提升学院科(教)研工作水平,现将2018年度院级科(教)研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评选

本次立项的项目为包含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在内的科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包含教学改革项目)。

本次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自由申报。科研与合作发展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相关学校文件规定择优推荐立项。

二、申报条件

1、在研校级科(教)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已立项上级部门的项目不予申报,项目组成员参研的校级项目不得超过3项。

3、有撤项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重点项目:作为省市级各级项目的预研项目,或者作为人才引进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能按时完成基本的科研考核工作量;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或研究基础;按期结题后将择优推荐市级对口相应项目。

5、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或研究基础自拟研究方向;项目负责人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经费8000元整,一般项目经费4000元,自筹项目无经费资助,请各项目申报者做好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其经费不能够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非实验性耗材

四、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可申请延期1年;研究成果须达到最低要求,即1篇核心期刊,须先在我校学报上发表论文后方可在其他公开期刊及以上等级的期刊上发表;另外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实验性论文(自然科学)至少一篇,不得以综述性论文结题。

2、一般项目:研究期限2年,不可申请提前或延期结题;研究成果须达到最低要求,即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并撰写1万字研究报告。

3、自筹项目:研究期限2年;研究成果须达到最低要求,即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并撰写1万字研究报告。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请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教)研项目申报书》,并递交至二级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推荐申报,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级科(教)研项目申报统计表》后递交至科研与合作发展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电子版文档请以科研项目+部门+联系人及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329669723@qq.com。材料递交时间为2018年9月10-14日。过时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879309(办)

联系人:黄琼俭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