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拟定开展申报骨干人才资助项目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资助要求
根据学校上一年度在职在岗骨干人才数量,以资助科(教)研项目研究经费的形式,在项目原有总经费的基础上,配套到所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教)研项目经费手册中,经费资助标准为:
1. 正高级职称1.8万元/人/年;
2. 博士1.0万元/人/年;
3. 属于国家级各类人才,参照正高级职称标准执行(以上级文件为准);
4. 属于市级各类人才,参照博士标准执行(以上级文件为准);
5. 资助标准采取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
对于未有在研的市级及以上科(教)研项目的骨干人才,可申请骨干人才专项项目一项,并获得相应资金资助,此类项目按照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但不纳入科(教)研工作量认定范围。
二、项目管理
请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认真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项目立项申请书》,并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递交至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此次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结题要求,需达到单项项目分数为核心期刊认定的科研工作量分值及以上级别。如:论文类,需至少核心期刊一篇;或专利类需发明专利一项,(实用新型级别不能累加)等。即单项类别35分以上。
另外,经费预算时,请以两年费用一起预算,分年拨付。使用范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九个方面。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规定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期间不在给予资金资助,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项目被撤销的骨干人才三年内不能获得该资金资助。
三、材料提交
《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电子版集中打包发送至邮箱329669723@qq.com。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下午16:00整,过时将不受理!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年06月28日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项目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