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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06-14

院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及时预防和降低教职员工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加强健康校园建设,根据学校安排,对全校教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离退休职工体检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62728日、29日、73日共四天;

二、体检地点

    重医附一院科教大楼(5号楼) B栋五楼;

重医附三院门诊部一楼体检中心。

三、具体安排

部门

体检日期

部门

体检日期

党政办公室

627

628

党委组织部

629

73

党委宣传部

627

628

人事处

629

73

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

627

628

财务与资产

管理处

629

73

安全稳定办公室

627

628

教务处

629

73

工会、离退休处

627

628

招生就业处

629

73

纪委办公室

627

628

学生处

629

73

基建后勤处

627

628

团委

629

73

国际合作

与交流处

627

628

科研与合作

发展处

629

73

机械工程学院

627

628

图书馆

629

73

财经学院

627

628

车辆工程学院

629

73

信息工程学院

627

628

通识学院

629

73

管理与航空

服务学院

627

628

智能制造

技术学院

629

73

继续教育学院

627

6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629

73

化学与制药

工程学院

627

628

建筑与艺术

设计学院

629

73

网络信息中心

627

628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时间,确保本部门的人员按时参加健康体检。各单位体检时间均为两天,原则上每天安排一半人员进行体检。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体检的,可在半月之内自行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二)教职工在所对应体检中心报学校名及体检号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三)请各位教职工在体检之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以便顺利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