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总结推广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进教育科学创新和发展,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为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做出新的贡献。
评选工作坚持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规范相统一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注重教育效益,体现社会贡献。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1.我校在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教育著作、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工具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也可推荐参评。
3.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2.政治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
3.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探索和实践行动上具有开创意义,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受到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推广应有,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限报一项参评成果;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合作者最多填写6人。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五、奖项设置
1.基础教育类40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
2.职业教育类10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3.高等教育类5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
六、参评材料要求
1.以“著作”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参评成果原件1份,《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2.以“论文”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参评成果原件1份,《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3.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含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课题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4.以“决策咨询报告”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被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领导批示材料、采纳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5.所有形式的成果除了以上要求外,请填写汇总表一并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七、材料递交
1.电子版请打包后以“成果评选+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329669723@qq.com。纸质材料请按以上要求准备,并递交至科研与合作发展处404办公室,如未按要求准备,将不予以受理。
2.递交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日,截止时间20日下午16:00整,过时将不受理。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评审书
附件2:重庆市第六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