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速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研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的整体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我校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现拟定启动首批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工作,其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任职资格: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经验的“双师”教师。
3、近三年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方面成果突出,至申报之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
(1)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重视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积极承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②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
③主持市级(含行指委)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
(2)科研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主持市级科研(含行指委)及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重点科研项目1项),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2篇为核心刊物);
②作为第一著作人出版专著1部;
③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④近三年到账纵向科研工科总经费达15万元或文科总经费达5万元,且主持有5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科研项目;
⑤主持横向项目(技术服务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或人文社科类10万元以上,以到学校账户的经费为依据)一项及以上,产学结合方面业绩突出,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由申请人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表》,同时提交评选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
2.部门推荐。二级学院严格对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公示(3天)、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3.资格审查。科研与合作发展处对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选定人员名单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及聘任。学校对入选人员名单向全校公示5天。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聘任。
三、申报要求
(一)统一组织,集中申报
申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名额限定
国家、市级以上级文件实际认定人数,校级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决定。已推荐为国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自动认定为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不需另提交申请表,不占校级名额。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此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遵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四、报送材料
1. 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纸质件3份,电子件1份;《申报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
2.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5月10日报送至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截止时间,5月10日下午4:00整,过时将不予以受理。
3.电子版材料请以“二级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名称,打包发送至邮箱329669723@qq.com。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4.28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表
附件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