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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骨干人才资助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9-05-28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拟定开展申报2019年度校级骨干人才资助项目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资助要求

针对2019年度新进或新聘任的骨干人才(不包含2018年度已资助的骨干人才),以资助科(教)研项目研究经费的形式,项目原有总经费的基础上,配套到所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教)研项目经费手册中,经费资助标准为:

1. 正高级职称1.8万元/人/年;

2. 博士1.0万元/人/年;

3. 属于国家级各类人才,参照正高级职称标准执行(以上级文件为准);

4. 属于市级各类人才,参照博士标准执行(以上级文件为准);

5. 资助标准采取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

对于未有在研的市级及以上科(教)研项目的骨干人才,可申请骨干人才专项项目一项,并获得相应资金资助,此类项目按照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但不纳入科(教)研工作量认定范围。

二、项目管理

请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认真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人才项目立项申请书》,并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递交至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此次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结题要求,需达到单项项目分数为核心期刊认定的科研工作量分值及以上级别。如:论文类,需至少核心期刊一篇;或专利类需发明专利一项,(实用新型级别不能累加)等。即单项类别35分以上。

另外,经费预算时,请以两年费用一起预算,分年拨付。使用范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九个方面。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规定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期间不在给予资金资助,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项目被撤销的骨干人才三年内不能获得该资金资助。

三、材料提交

《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电子版集中打包发送至邮箱329669723@qq.com。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11:00整,过时将不受理!

联系人:黄琼俭

联系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9年5月28日